🌐 本文由韓語原文翻譯而來,僅為方便您閱讀。如有出入,以韓語版本為準。
POSTYPE 期待許多創作者能透過 POSTYPE 與讀者交流、獲得持續收益,並在更愉快的環境中持續創作。POSTYPE 尊重並支持創作者作為固有權利的表現自由,並隨時準備好協助創作者。不過,為了避免 POSTYPE 與創作者因司法制裁而難以繼續創作活動,我們適用最低限度的內容政策。
POSTYPE 是內容交易仲介平台,您所創作作品的權利與責任均屬於該使用者,因未誠實履行相關措施而產生的結果責任亦由該使用者自行承擔。
本政策是為保護使用 POSTYPE 的創作者與讀者所設置的安全裝置,適用範圍不僅包含作品本身,也包括所有 POSTYPE 使用者可見的區域。文中僅列出部分案例,實際可能適用的範圍會更廣。
對於下文未包含的事項,將參照相關法令或政府機關指令等進行判斷;內容政策亦可能因本公司政策調整、相關法令或政府機關指令等而有所變更。
違反政策時的處置
若有可能違反或實際違反內容政策,將依程度採取以下措施。
- 第 1 階段-政策說明:當出現可能違反內容政策的情形,或收到與此相關的有效檢舉時,我們會說明主要違規案例,並透過服務消息與電子郵件進行勸導,讓使用者能自行修改作品中的違規內容。
- 第 2 階段-取消作品發布(移至暫存):對違反內容政策的作品採取取消發布措施,並透過服務消息與電子郵件通知。使用者可自行修正違規內容後重新發布。
- 第 3 階段-永久取消作品發布(不得重新發布):在第 1 階段政策說明與第 2 階段取消作品發布(移至暫存)後,若仍未修正內容而維持或重新發布作品,或該作品嚴重違反內容政策時,將取消其發布。該作品會被移至暫存,且無法開啟正文閱覽或重新發布。
- 第 4 階段-頻道停權:即使在第 1~3 階段措施後仍持續違反內容政策,或行為與此相當時,將停用該頻道。
- 第 5 階段-封鎖帳號:若使用者慣性違反內容政策,或對服務提供環境造成嚴重損害,將封鎖其帳號。該帳號名下的所有頻道皆會被停用,收益發放中止,公司得以回收既有收益並收取手續費。遭封鎖帳號無法登入,且同一姓名將無法再使用 POSTYPE 服務。
檢舉次數或政策違反愈多,將逐步適用較高階段的處置。若有濫用政策或不正當使用服務之情形,可能在未經累積的情況下直接適用較高階段措施。若對處置有額外說明或確認需求,可透過 說明中心聯繫我們。但已確認違反政策的頻道與帳號,無論任何理由皆無法復原。
成人向
資訊通訊網法及青少年保護法規定,欲提供對青少年有害之媒體內容者,必須在該媒體上標示為青少年有害,且不得在未採取限制青少年接觸措施的情況下公開展示。
判斷青少年有害媒體內容時,應依一般人的價值標準客觀判斷,而非以創作者主觀意圖為準;其猥褻性、暴力性與殘忍性之判斷,亦應較針對一般成人的情況更為嚴格與限縮,並遵循相關判例。
為協助創作者在發布對青少年有害內容時,確實履行確認對方年齡、標示義務等法定義務,POSTYPE 提供成人向標示功能。
除了 POSTYPE 提供的成人向標示功能外,創作者若試圖個別判斷讀者是否為成年人,與服務政策並不相符。只要內容包含屬於成人向的成分,為了創作者與讀者雙方的內容安全環境,務必維持成人向標示。
- 若未設定成人向標示,試圖透過會員作品繞過規定發布成人向內容,將被視為不正當使用服務,可能在未累積前置階段的情況下,直接適用較高階段處置。
- 若頻繁更改屬成人向作品的成人向標示,可能被視為濫用功能,並依政策採取更為嚴厲的措施。
以下情況,如在未標示成人向的狀態下發布,將依程度進行處置。
- 身體大幅度裸露,或可清楚辨識輪廓及具體形態的生殖器裸露
- 超出全齡媒體(穿著狀態下輕微親吻-映像物分級委員會)程度的性接觸、性行為、挑逗性姿勢描寫等,對青少年具有性欲挑起效果的挑逗性或猥褻內容
- 露骨的性對話、下流對話、粗話與辱罵等過度使用
- 鼓吹賭博與投機心理,可能顯著損害青少年健全生活的內容
- 具體描寫或鼓勵毒品、向精神性藥品及其他有害物質的功效、製造、取得和使用方法等內容
- 阻礙青少年健全人格與公民意識形成的反社會、非倫理性內容
- 其他明顯可能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內容
- 在未確認使用者年齡或是否為本人之情況下,提供可直接接觸上述內容的連結與檔案
- 販售屬成人向創作物,或因委託製作成人向創作物而提供的製作說明等
色情內容
成人向與色情內容並不相同,無論是否標示為成人向,皆不得發布屬於色情內容的作品。
現行法並未明確規範色情內容的具體標準,但相關判例指出,在判斷是否猥褻時,應以該社會一般人的立場,依當時健全的社會通念客觀且規範性地進行評價,而非以創作者主觀意圖為準。
POSTYPE 作為內容交易仲介平台,本身無法作為判斷色情內容的最終主體,亦不會在每次收到詢問時,事先替創作物判定是否屬於色情內容。不過,為了服務的安全營運與保護使用者,我們會依現行法令及相關機關所訂之標準,將其反映於內容政策中並如下適用。
以下情況,如被認定為可能屬於色情內容的描寫時,將依程度進行處置。
- 集中描寫性暴力犯罪(強姦、輪姦、性騷擾等)、獸交、屍姦、亂交、亂倫、施虐癖・受虐癖、窺陰癖等,關於資訊通訊的審議規定中所定義之禁止流通描寫,及依社會通念難以容忍的行為
- 對生殖器、陰毛、肛門、陰囊等性部位或性行為,未做任何足以無法辨識輪廓程度之馬賽克處理而赤裸描寫者
- 無論是否有打馬賽克,只要附上的影像可被判斷為真實人物且達到成人向尺度的圖片
- 其他因違反相關法令而被認定需緊急採取措施的情況
- 全身裸露的身體若被過度挑逗性地描寫,而在某些情況下可能被認定為色情內容
- 性描寫具非法性,或侵害人格尊嚴與價值,而在某些情況下可能被認定為色情內容
- 缺乏足以降低或緩和性刺激的藝術性等價值,而在某些情況下可能被認定為色情內容
- 其他具有違反相關法令可能性的情況
以下情況,將不另行通知,直接採取第 5 階段-封鎖帳號的處置。
- 以宣傳色情網站、情趣用品、非法資訊等為目的之內容或廣告
- 色情內容本身或其連結
- 性交易仲介
兒童虐待
兒童・青少年性保護相關法律規定,若在社會通念下,可被認定為兒童・青少年(未滿 19 歲)或明顯可識別為兒童・青少年之人物或表現物出現並進行性行為的影像、影片等,即屬兒童・青少年性剝削物。
此處所稱之對象,是指綜合考量出現人物的身分、外貌或身體發育狀態、製作經緯或來源等各種已知資訊後,由社會一般人的角度客觀觀察時,外觀上毫無疑義、明確可被認定為兒童・青少年者。
一旦包含可能被認定為兒童・青少年性剝削物的描寫,或具有被如此判定的可能性,將依其程度採取相應的處置。
其他犯罪及非法資訊
只要對非法資訊或與其相當的內容進行具體描寫,或提供達到可模仿程度的資訊,將依程度採取相應的處置。
- 性交易・色情相關資訊
- 賭博相關資訊
- 非法食品與藥品資訊
- 其他違反法令(非法金融、個人資料交易等)的資訊
- 駭客軟體或原始碼資訊
- 張貼或交易他人個人資料的行為
- 將與事實不符的內容捏造或歪曲為真實加以發布
- 教唆、幫助犯罪,或具有明顯可能煽動・鼓吹犯罪的內容
- 其他具體描寫違法行為之計畫或實施過程的內容
- 假冒 POSTYPE 員工或服務,或可能造成此類誤解的內容
資訊通訊網法 或個人資料保護法若有違反情形,將他人個人資料(電話號碼、地址、社群服務帳號、家人或友人的個人資訊,以及可證明此等身分的各種照片或影片等)張貼並從中獲取不當利益時,除了會依內容政策採取處置之外,亦可能面臨法律制裁。
若有假冒 POSTYPE 員工或服務等,足以造成誤解之情形,為將使用者的混淆降至最低,將立即採取必要措施。
廣告
標示廣告公正化相關法律規定,廣告性內容必須加入能讓消費者輕易察覺其為廣告,並明確標示經濟利害關係的文字。若未如此標示,將依程度採取相應處置。
若作品中包含可被判定為成人向(青少年有害媒體)的對象之廣告或宣傳內容,則必須依照資訊通訊網法加註成人向標示。
青少年保護法所規定的青少年有害環境(包括青少年有害媒體、青少年有害藥物、青少年有害物品、青少年有害營業場所等)相關內容,若與創作本身無關,而是以廣告為目的撰寫,或有違反 POSTYPE 使用條款及政策之虞,將依程度採取相應處置。
詐騙・欺瞞
若重複發布相同內容的作品,或購買前的說明與實際提供內容不符等,造成使用者在閱覽或購買內容時的體驗受損,將依程度採取相應處置。
- 相同內容的作品過度頻繁張貼或重複出現
- 在公開段落下方刻意堆砌無意義文字與句子以增加篇幅
- 標題、副標題、預覽內容與公開段落以下的內容差異顯著
- 為誘導購買而事先說明的內容,與付款後實際提供的資料有明顯差異,或提供與說明無關的資料
- 作品中所含資料或連結導向的畫面,被懷疑與犯罪或法令禁止行為有關的內容
※ POSTYPE 不對銷售中的程式、巨集等內容的可運作性、效能或效果提供任何保證。相關爭議將以實際提供的內容是否與購買前的說明一致,以及是否違反營運政策及相關法令為基準進行審查,而非以是否可運作與否作為標準。
妨礙內容觀賞環境的內容
若在所有使用者皆可瀏覽的區域發布包含以下內容的作品,將採取重設縮圖的措施,並且隨著檢舉或政策違反反覆發生,逐步適用更高階段的處置。
- 性行為、使用自慰器具、戀物癖或其他為性滿足目的之影像
- 特定身體部位過度裸露
- 以製造衝擊或噁心感為目的的暴力影像
- 包含血液或流血場面等露骨且令人厭惡的影像
暴力
以下情況,將依程度採取相應處置。
- 自殘、自殺等可能導致嚴重傷害或死亡的行為,以及美化或鼓勵其他精神或身體虐待的內容
- 美化藥物與武器使用等犯罪,或如實描寫製造炸彈或武器等犯罪手法,以致可能鼓勵犯罪的內容
- 具體描寫或鼓勵綁架、人口販運、殺人、傷害、拷問、毀壞身體、器官買賣等殘酷暴力場面的內容
- 對長輩・晚輩、老人、孕婦、身心障礙者、兒童、社會弱勢進行恐嚇、傷害、暴行、殺害等之具體描寫或美化,足以破壞傳統倫理的內容
- 對真實犯罪或事件的被害者進行侮辱,或鼓勵對其仇視與憎惡的內容
- 以具體方式表現對動物的殺害、虐待或屍體,造成強烈殘酷感或厭惡感的內容
仇恨言論
以種族、民族、宗教、身心障礙、年齡、國籍、性傾向、性別、性別認同、規範或社會結構體系等為理由,鼓吹對個人或群體的暴力或仇恨,或對其他使用者造成仇視與不快感的表達,將依程度採取相應處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