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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者創作者(個人營業者、法人營業者)需要進行加值稅申報。
什麼是加值稅
- 加值稅與提領手續費、綜合所得稅不同,是對商品或服務在生產或流通的所有過程中,對新創造的附加價值按一定比例徵收的稅金。
- 也就是說,POSTYPE 手續費的 10% 是 POSTYPE 與創作者之間交易中,就平台使用手續費所產生的加值稅。 依照稅法規定,加值稅由最終消費者負擔,因此在 POSTYPE 與創作者之間,由創作者負擔;在創作者與讀者之間,則由讀者負擔。創作者所負擔的金額由 POSTYPE 代為徵收並繳納給國家,而讀者負擔的金額則已包含在貼文的銷售價格中。
一般課稅人/簡易課稅人的加值稅
一般課稅人
- 通常商品金額的 10% 會成為加值稅,請留意這一點來設定貼文價格。
- 營業者創作者認證若是以一般課稅人身分完成,對於在 POSTYPE 發生的收益,在申報加值稅時,可以利用 POSTYPE 以手續費開立的稅額計算書來申請退還加值稅。
簡易課稅人
- 屬於簡易課稅人的標準是年營業額 10,400 萬韓元,而即使是簡易課稅人,只要年營業額未達 4,800 萬韓元,仍可免除加值稅的繳納義務。
加值稅申報期間
| 課稅期間 | 申報、繳納期限 | 申報對象 | ||
| 第 1 期 | 預定申報 | 1 月 1 日~3 月 31 日 | 4 月 25 日 | 法人營業者 |
| 確定申報 | 4 月 1 日~6 月 30 日 | 7 月 25 日 | 法人營業者 | |
| 1 月 1 日~6 月 30 日 | 個人營業者 | |||
| 第 2 期 | 預定申報 | 7 月 1 日~9 月 30 日 | 10 月 25 日 | 法人營業者 |
| 確定申報 | 10 月 1 日~12 月 31 日 | 1 月 25 日 | 法人營業者 | |
| 7 月 1 日~12 月 31 日 | 個人營業者 | |||
簡易課稅人一年申報一次,將 1 年份的加值稅在課稅期間第 2 期確定申報期間申報。不過,若由簡易課稅人變更為一般課稅人,或由一般課稅人變更為簡易課稅人時,可依申報對象的課稅期間來申報加值稅。
- 若是免稅的個人營業者而無須申報加值稅,每年仍有就收入金額進行營業場所現況申報的義務。營業場所現況申報需將前一年度的營業額於次年 2 月 10 日前向所屬稅務局申報。
加值稅申報與繳納指南
申報基準
申報基準為課稅期間內已申請提領的收益。例如一般營業者在第 1 期確定申報時,需將 1 月收益(2 月入帳)~6 月收益(7 月入帳)中,已申請提領的收益於 7 月 25 日前完成申報。
申報以銷售額(收益)為基準。並非以扣除手續費、加值稅後的最終實收金額為準,而是需將已申請提領的收益金額全額視為營業額來申報稅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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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在 [點數/收益] > [我的收益] > [提領紀錄] 中選擇年度後下載提領紀錄,一目了然。
例 如,5月 1日有 50萬 韓元 收益 被申請 提領,扣除 提領 手續費和 加值稅(以手續費的 10%)後的金額會在 5月 10日 匯入帳戶,此時,創作者 4月的 所得並非 實際入帳的金額,而是 申請提領的 收益金額 全額 50萬 韓元。
申報方式
請從以下方式中選擇適合的方法進行加值稅申報。
透過 [國稅廳 Hometax] > [報稅] > [加值稅申報] 進行線上申報
本人攜帶身分證及相關證明文件,親自前往稅務局進行書面申報
委託稅務師代為申報
繳納方式
請從以下方式中選擇適合的方法進行加值稅繳納。除以下方式外,亦可透過其他方式繳納。
透過 [國稅廳 Hometax] > [繳納・通知・退稅] > [稅金繳納] > [應繳稅額查詢/繳納] 進行線上繳納
透過 [CardroTax] 或 [Internet Giro] > [國稅] > [查詢繳納] 進行線上繳納
依照繳款書上記載的國稅帳戶或虛擬帳戶匯款,或列印繳款書後至銀行臨櫃繳納